近年来,吉林省长春市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、加快现代化都市圈建设,着力构建考人、考绩、考效相结合,政治考核、常规考核、绩效考评相贯通的“大考核”机制,以精准考核区分优劣、传导压力、激励担当,有效发挥考核“指挥棒”作用。
该市坚持把“两个维护”作为政治考核的根本定位和首要任务,制定出台加强政治建设具体措施和政治考核操作办法,要求各地各部门党委(党组)把政治建设和政治考核摆在首位,作为干部考核、市委巡察督查、干部选任专项检查的“硬杠杠”。突出正向反向、定性定量,将政治考核标准细化为5项正向评价要点、11项负面清单。围绕把好政治忠诚、政治定力、政治担当、政治能力、政治自律5个关口,重点考察党中央决策部署“落没落”、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要事“做没做”、不好干的难事急事“担没担”、改革创新狠抓落实的成效“实不实”、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“严不严”。重点识别理想信念弱化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、组织观念淡化、不担当不作为、奉行好人主义等11个方面负面问题。对于领导干部,逐人建立政治素质档案,形成《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书》,通过干部自评、领导点评、组织考评、研判综评等措施,做到考有指向、评有依据。
围绕中心大局改进政绩考核,该市鲜明树立高质量发展“风向标”。积极衔接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及指标内容,围绕加快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,实施分类考核,把区县划分为县域、城区、开发区3大类,设定“4+3+2”核心指标体系。“4”就是立足全市发展大局,确定地区生产总值、地方财政收入、固定资产投资、新建亿元以上项目等4项共同指标;“3”就是立足区县不同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,围绕营商环境、创新主体培育、城市建设、乡村振兴、脱贫攻坚、社会治理、生态保护、民生改善等重大专项确定3项类别指标;“2”,就是立足各地资源禀赋、发展优势,确定2项特色指标,以核心指标为牵引,推动16个“块上”作战单位高质量发展。把市直部门划分为经济管理、社会事业、执法监督、政务综合、党委群团5大类,根据部门职责分工,分别设定针对性强、能够起到关键作用的核心指标,正向设置“跳脚摘桃”业绩目标,反向实行负面清单管理。
该市坚持把日常工作调研、季度重点考察、年度全面考核有机结合起来,实现“量化可比、过程管控、公众参与”,既看干部执行力,也看发展质量和效益,更看基层和群众满意度。分片联系动态掌握,把握考核频度。组织专人相对固定分类分片联系市管班子,采取听、看、查、谈、访、调“六字”考核法,通过列席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、调研走访、谈心谈话、查阅资料等方式,到一线、进现场,精准把握各地各部门工作节奏,统筹用好平时考核、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手段。季度监测跟踪反馈,考准业绩向度。以季度为节点,定期收集、分析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。第一季度重在调研论证,结合全市重点工作任务,与各单位研究确定年度工作及考核重点;第二季度及时跟踪督查,发现反馈问题,提出意见建议;第三季度持续追踪问效,调度有关数据,推进问题整改、确保工作落实;第四季度结合年度考核,综合评估各单位工作业绩,横向比份额看位次、纵向比趋势看发展,全面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建设、履职能力、工作成效、作风表现情况。多元考评综合印证,优化评价维度。拓宽考核评价主体,把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有效结合起来,建立市领导对分管单位评价、区县和市直部门互评、“万人评议机关”、舆情分析等制度,定期梳理分析工作亮点、重大事项、存在问题等情况。
突出奖优罚劣,用好考核结果,该市最大限度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。经综合分析研判,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后,全市印发通报,拉单子、排座次,对获得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给予表彰;对年终绩效考评排名靠后、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被确定一般及以下等次的,市委专门组织约谈,严肃提醒告诫,敦促整改提升,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。坚持能上能下,把考核结果与“位子”挂起钩来。对考核优秀、成绩突出、群众公认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;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,对其进行诫勉谈话,半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;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,降低一个职务或职级层次任职。调整年度综合考评绩效奖金划档标准,对干得好的给予重奖,对表现差的降低档次。设置地区绩效考核奖,单独奖励贡献突出的单位。